第673章(1 / 1)

競業協議對網紅來說是個限製,對公司來說是個保障。

如果公司在網紅身上投入了大量資源,網紅離職後,立馬去了同行的公司。

那豈不是便宜了網紅和競爭對手。

而網紅則是認為,自己不一定能在這家公司待的久。

以後可能有更好的機會,如果簽了競業協議,就限製了自己的發展。

“我們公司都是8成的,主播拿8成。”孫藝瑤道。

“真假的?所有主播嗎?”葉美萱驚訝。

“對,一進來就是二八分,公司讓利給員工。”

葉美萱看著陳啟,“陳總,你這格局,大的沒邊了,簡直是行業異類啊。”

“我隻聽過頭部網紅能和公司談下來拿八成的。”

“你們所有主播都能八成,佩服,真的佩服。”葉美萱豎起了大拇指。

“這要是給其他公司知道了,肯定要說你們是行業攪屎棍了。”

“你如果願意來我們公司,我願意最大限度的給你投入資源,讓你更上一層樓。”陳啟道。

天啟傳媒現在需要一個能撐得起場麵的台柱子。

湊巧葉美萱是個美妝服裝類的大網紅,這對以後天啟服飾的宣傳也有作用。

而且她的合約剛好要到期了,把她挖過來最適合不過了。

葉美萱則是想著,這小公司能有什麼資源。

她看過天啟傳媒的幾個網紅,不算孫藝瑤,就一個林月粉絲量破了百萬。

還有個新人姚玉潔漲粉還可以,其他人都很普通。

而且她看天啟傳媒的網紅,帶貨的產品也都是比較低端的。

她在英皇可是接到過MAC、花西子等大品牌的帶貨。

葉美萱腦子裡在想什麼,陳啟和孫藝瑤完全明白,她會這麼想也很正常。

陳啟道,“我知道你覺得我們小公司沒什麼資源。”

“這樣吧,我們簽一個對賭協議。”

“你在英皇平均一年內拿到幾個品牌的資源,我給你同等的資源,如果做不到賠償你500萬。”

對賭協議是商場、職場上經常會出現的協議,就拿電影來說,有些導演會和投資方簽對賭協議。

導演承諾電影上映後能達到多少票房,來獲取投資方的投資,如果票房達不到導演則會有相應的賠償條款。

葉美萱見陳啟如此認真,竟然提出了對賭協議,而且賠償金額高達500萬。

她在英皇一年的分成也才三百多萬。

“陳總,你這麼有信心?”

“還是說,是在豪賭?”葉美萱道。

“當然是有信心,去年你直播間帶貨,來的最大的品牌方是MAC吧。”

“你如果加入我們天啟,我保證,年底之前給你一個LV的資源。”

像這種奢侈品,一般都是李佳琦、向太、小楊哥這些頭部直播網紅才能接到的資源。

陳啟竟然承諾她,能拿到LV的帶貨,品牌方也不傻,他們怎麼會有和一個沒有名氣的小公司合作。

陳啟看葉美萱的表情就知道,她不相信。

“你不信嗎?也沒關係,把這句也寫進競業條款,我要是兌現不了,你拿賠償,也沒損失是不是。”

“陳總,你認真的啊?”葉美萱道。

“這是生意,開玩笑不合適吧。”陳啟回答。

“另外,你來東海的住宿,我會提供一套市中心的200平精裝房免費給你住。”

葉美萱看到了陳啟的誠意,二八分成、對賭協議很誘惑。

從大公司出來去小公司搏一搏,總是有風險的,但葉美萱被陳啟許諾的條件打動了。

“陳總,我和英皇的合約還有一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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